隔天上班,克劳斯就注意到迪克的脸色不太好,想必是被某小孩折腾得不轻。

“睡很晚?”

对面的迪克连反应都慢了一拍:“……嗯。”

然后又往嘴巴里灌咖啡。

中午时份,迪克打算出去买午餐,他看克劳斯还坐在位置上工,不由得怀疑这人是不是不会饿肚子,反正他就没怎么见过克劳斯吃东西。

他问:“要我给你带些什么吗?”

克劳斯没跟他客气:“美式咖啡不加糖,谢谢。”

警局附近就有一家星巴克,迪克给自己买了三文治还有克劳斯的咖啡,十分钟后就回到办公室。

“我放这里吧。”

他把咖啡放在克劳斯的办公桌上比较远离走道的地方,以免有人走过而不小心撞倒,“我不想弄脏你的西装,它看起来很贵。”

克劳斯眼也不抬,顺理成章地接受了他的赞美:“谢谢,这是古驰的春季新款。”

迪克:“……”

其实,他只是想调侃一下,没有夸赞的意思。

为哥谭最富有的男人的养子,迪克不至于看见一件上万的名牌西装就大惊小怪,这样的衣服他养父能每一天穿一套还不带重样的,令他觉得稀奇的是对方竟然穿正式西装上班。

警局没有要求警探在工的时候一定要穿正式西装,只有衬衫加西裤也是可以接受的,而像克劳斯这样整齐的西装三件套,彷佛下一秒就要上t台走秀的,迪克还是第一次见。

无可否认的是,克劳斯的确是配搭得很好看,西装丶马甲和裤子都是一整套的,内搭颜色浅两度的格子纹领带和黑色衬衫,配上棕色的牛津皮鞋,活像从上世纪的黑白照片里走出来的贵族绅士,造型很有年代感,至少迪克没见过穿西装穿得比他更有味道的男人。

虽然不想承认,但他真的挺有衣品。

……有衣品到一个让人不得不怀疑他是来上班还是来秀的地步。

光靠警探的薪水不可能负担起这身打扮,所以当初克劳斯来到这个分局时,大家都以为他是个当警察来玩玩的富二代,并且是靠关系进来的。

这使得迪克一直很好奇,到底克劳斯是什么来历。

bhpd规定,每个警员至少要当三个月的巡逻警官才能被提拔为警探,但是他在翻看一些档案时就发现克劳斯根本没当过巡逻警官,甚至连警校那边都没有他的资料,直接空降成为警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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